
北京纪实影像周
产业创投单元·纪录片创投大会
提案资质
1) 报名者须为该项目的版权持有人或版权所有人代表;
2) 报名项目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 华语纪录片制作项目;
4) 前期阶段:策划案和项目创意;
制作中阶段:处于拍摄或者后期制作阶段;已经拍摄并制作完成,需要进行推广和宣传发行阶段的项目;(已发行项目不可参与)。
提案方式
参评项目须在北京纪实影像周官方微信公众号《2022年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产业创投单元·纪录片创投大会征案公告》中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与其他资料一并发送至北京纪实影像周官方邮箱(beijingdoc@outlook.com),无需缴纳任何报名费用。报名表内容请认真填写核实,组委会将对提案内容进行审核,如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提案资格。
征案主题
征案主题
本次大会不设置征案主题。
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纪录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影视十条)、《关于支持北京纪录片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京九条)等相关政策:
把创新精神贯穿创作全过程,着力提升原创能力,不断拓展题材、内容、形式、手法,推动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相辉映。
扶持计划
本次大会将遴选出十个项目入围,最终评出一个“最佳创新提案”与两个“最具市场潜力提案”,并分别给予孵化扶持,同时将持续关注项目的后续创作,为项目协调各类资源,待成片后将优先入选下一年度展播单元。
本次大会设立孵化扶持金额共计10万元:
●“最佳创新提案”1个,每个提案扶持金额为6万元
●“最具市场潜力提案”2个,每个扶持金额2万元
提案须知
征案时间
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产业创投单元·纪录片创投大会将于即日起开放提案报名,并于 2022 年 6月 30 日截止报名。超过此期限提案的项目将不被纳入评审流程。
提案通道
提案项目须在报名开放日期内在北京纪实影像周官方微信公众号中仔细阅读《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产业创投单元·纪录片创投大会征案公告》,获取报名表,逐项填写参评项目的必填项信息,并将报名表与其他资料一并发送至北京纪实影像周官方邮箱,完成报名。
联系人:张然
电话:18610533535
联系人:王姜松岳
电话:17600660731
北京纪实影像周官方邮箱:
beijingdoc@outlook.com
提案材料
● “产业创投单元·纪录片创投大会”征案报名表(下载填写,包含项目简介、主创名单简介、目前阶段、制作计划、整体预算、百度网盘链接等;word、pdf格式各一份)
● 主创人员近照 1 张(分辨率 300dpi以上,不小于2M)
● 片段或成片(表格填写,前期阶段无需提交,拍摄阶段提交5-10分钟时长的片段,后期制作阶段提交20-30分钟粗剪片段,待发行阶段提交成片,视频需为质量不低于1280*720的高清 MOV / MP4 格式文件,并配有中文字幕,百度网盘形式提交)
● 如有策划书、完整剧本、海报、剧照等资料

▲
长按扫描查看下载
《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
纪录片创投大会征案报名表》
当项目提案联系人的邮箱收到组委会关于提案成功通知邮件,即表示提案流程结束。否则表示该项目提案未完成(资料不齐、片段或成片未寄达或未上传等情况)。当提案流程结束后,已提案纪录片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报名或退出评选。
版权信息
报名者应拥有其报名项目的著作权或代理发行权,同时保证该影片无版权纠纷,其中所采用的音乐及影片视频图像、创意文本等已获得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若因上述原因引起报名项目的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法律纠纷的,由报名者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等一切法律责任。如报名项目存在版权或肖像权侵权行为,组委会有权拒绝该项目评选。
入围与提案
产业创投单元·纪录片创投大会评选的所有提案项目,最终将经由北京纪实影像周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后决定入围十部最具潜力年度创作项目的名单。组委会将以邮件的形式正式通知提案者,并对外公布入围名单。
入围项目团队将被邀请于第6届北京纪实影像周期间的产业创投单元·纪录片创投大会路演提案会。入围项目须保证直接参与项目的导演或制片人到场参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路演提案会邀请国内外纪录片领域的学者、导演、制作人等领军人物组成创投评审团,每个入围团队有8 分钟阐述与答辩时间,最终以票选的形式评出一个“最佳创新提案”与两个“最具市场潜力提案”,并分别给予孵化扶持,同时将持续关注项目的后续创作,为项目协调各类资源,待其成片后将优先入选下一年度展播单元。
入围或获得扶持项目在提案材料中提交的图像与文字信息,将呈现于本次活动手册、官网、线上与线下媒体宣传中。组委会有权对入围或获奖项目信息进行编辑和公开宣传使用,如涉及保密内容,应于提交北京纪实影像周组委会时书面指定并做说明,否则视为非保密内容。
最终获得产业创投单元·纪录片创投大会表彰的项目,组委会将提供相应的标识,待其成片后需在片头或片尾字幕中,及相关宣传物料中呈现北京纪实影像周的标识。
权益申明
提案者一经提交报名,即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公告各项条款之规定。北京纪实影像周组委会有权修改本公告、规则、条款或与本公告相关的其他规定,修改后的上述文件或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布。北京纪实影像周组委会对产业创投单元·纪录片创投大会的全部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纪实影像周组委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